关于铜仁市石阡县两岔河 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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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仁市石阡县两岔河 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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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市石阡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与石阡县水务局《关于请求批复石阡县两岔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石发改呈〔2016〕1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报送石阡县两岔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函》(黔水计函〔2016〕15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两岔河水库位于石阡县本庄河干流上,本庄河为乌江一级支流,属长江水系乌江流域。项目受水区内骨干水利工程少,工程规模小,供水能力不足,水利工程建设现状与石阡县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需要已不相适应,两岔河水库建成后将极大缓解该区域用水的供需矛盾。该工程是已列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之一,其建设符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对保证石阡县重要乡镇及周边村寨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提高灌溉保证率、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石阡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乡镇及农村供水、灌溉。至设计水平年(2030年),乡镇及农村年供水量为968万立方米(保证率95%),可解决4.06万人生活生产用水问题;灌溉年供水量为243万立方米(保证率80%),可解决7891亩耕地的灌溉用水问题。同意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16米,死水位为783米,兴利库容938万立方米,总库容1242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

四、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5〕182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五、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水资源论证、工程用地预申请、规划选址意见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由项目法人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筹措等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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