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上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社会〔2018〕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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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上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社会〔2018〕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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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上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文号 黔发改社会〔2018〕970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2018年8月8日
受文单位 省体育局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7849.82平方米。含冰上训练馆建筑总面积4880.1平方米;运动员公寓建筑总面积12937.72平方米;大门、道路、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7849.82平方米。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上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发改社会〔2018〕970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报送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雪馆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体函〔2018〕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冰上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7849.82平方米。含冰上训练馆建筑总面积4880.1平方米;运动员公寓建筑总面积12937.72平方米;大门、道路、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9996.7万元;资金来源为:除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余由省体育局自筹。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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