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交通〔2020〕667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20年7月21日 | |
受文单位 | 省交通运输厅 | |
项目法人 | 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路线起自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经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全长约74.4公里。 |
建设内容 | 路线起自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经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全长约74.4公里。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52.9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 |
建设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发改交通〔2020〕667号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请予审批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交函〔2020〕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是《贵州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为加快形成我省高速公路网,提高区域交通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沿线资源开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二、路线起自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经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全长约74.4公里。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52.9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42亿元(占总投资的25%),由项目法人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35%、34.1%、0.1%、0.1%、0.1%、0.1%、0.1%、0.1%、0.1%、0.1%、0.1%、3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移交等工作。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长大桥隧和软基、岩溶、滑坡、坍塌、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为重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南寨至南加等局部路线方案比选,尽可能绕避不良地质地段。
(二)结合地质条件及岸坡稳定评价,进一步深化清水江特大桥、南寨溪特大桥等特殊桥梁的桥位、桥型及桥跨比选工作,降低工程风险及建设规模。
(三)结合地形条件、相关公路规划及交通量预测,进一步深化巫作溪等互通式立交位置选择及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完善交通组织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四)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现有道路网布局,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建设标准和规模。
六、请你厅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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