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建设〔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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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建设〔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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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改建项目
审批文号 黔发改建设〔2021〕22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贵州民族文化宫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对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内14497平方米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藏品库房、陈列展览区域、公共配套区域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大中型综合类民族博物馆标准。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为5280万元。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发改建设〔2021〕22号

贵州民族文化宫:

报来《关于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黔族宫呈〔2020〕3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对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内14497平方米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藏品库房、陈列展览区域、公共配套区域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大中型综合类民族博物馆标准。

二、原则同意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等设计。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按照有关要求完善设计布局,优化各功能用房设计。

三、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

四、原则同意结构改造设计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优化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展陈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进一步深化。

六、原则同意安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深化。

七、原则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八、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九、原则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原则同意本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的规范、标准,严格把控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力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平稳推进。

十一、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十五个月。

十二、工程总投资为5280万元。(详见附件)

十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改建项目概算审定表.xls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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