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射箭靶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建设〔2021〕290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21-05-08 | |
受文单位 | 省体育局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清镇体育训练基地 |
建设内容 | 新建全民健身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14046.09平方米、射箭靶场1383.7平方米、锅炉房370.39平方米、道路工程及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初设相关内容及规模均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批复指标范围内。 | |
建设规模 | 工程总投资为9853.43万元。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
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射箭靶场及基础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发改建设〔2021〕290号
省体育局:
报来《关于报送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射箭靶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全民健身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14046.09平方米、射箭靶场1383.7平方米、锅炉房370.39平方米、道路工程及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初设相关内容及规模均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批复指标范围内。
二、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拟建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道路设计、竖向设计及环境设计。
三、原则同意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按照有关要求完善设计布局,优化各功能用房设计。
四、原则同意结构设计推荐的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等级取值。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优化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基础型式和基础设计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六、原则同意幕墙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根据风荷载及结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幕墙设计。
七、原则同意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根据现场勘察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九、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十、原则同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一、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
十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的规范、标准,严格把控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力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平稳推进。
十三、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十四、工程总投资为9853.43万元。(详见附件)
十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请遵照执行。
附件:清镇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综合馆(重竞技训练馆)、射箭靶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概算审定表.xls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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