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036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28 08:54:15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
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是《贵州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根据批复,该高速公路起自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经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全长约74.4公里。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42亿元(占总投资的25%),由项目法人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52.9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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