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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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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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36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7-28 08:54:15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经研究,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请予审批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交函〔2020〕74号)作出批复,同意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是《贵州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根据批复,该高速公路起自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经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全长约74.4公里。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42亿元(占总投资的25%),由项目法人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52.9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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