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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6-109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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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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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来源:价格处 作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 关闭 【字号:大中小】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立足我省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全面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对殡葬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形式、定价原则、成本构成、丧葬用品管理等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殡葬事业事关民生保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2025年12月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202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从国家层面全面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在此背景下,结合我省实际,为健全殡葬收费长效监管制度,减轻群众刚性丧葬支出,巩固殡葬移风易俗成效,推动殡葬回归公益属性,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殡葬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形式方面,明确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收费项目,并结合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完善收费管理方式。二是定价原则方面,明确制定殡葬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程序要求、基本依据、参考因素等。三是成本构成方面,逐项厘清收费项目成本构成,统一计费单位,规范计价规则。四是丧葬用品管理方面,明确丧葬用品实行进销差率管理。五是定期评估与长效监管方面,包括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落实服务收费公示等内容。

三、《办法》的亮点与特色

(一)建立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制度。为从源头上杜绝拆分收费、捆绑消费、隐性加价等乱象,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外不得收费。基础项目清单明确基础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共7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仪服务需求。非基础项目由省民政部门根据当地殡葬改革实际和群众需求合理确定,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殡仪服务需求。各地民政部门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服务内容,为服务收费设立明确边界。

(二)明确殡葬服务项目的定价原则。坚持公益优先、成本补偿、分类管控、群众可承受的核心原则,区分殡葬基础服务、殡葬非基础服务和经营性公墓、丧葬用品三类场景实施差异化定价。一是殡仪基础项目、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墓位(格位)及生态安葬服务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以补偿合理成本为底线核定基准价并设置浮动区间。二是非基础项目和其他经营性公墓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划定收费参考区间,引导机构自主合理定价。三是丧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设定进销差率上限压缩暴利空间。通过不同类别的定价原则,构建“政府指导价LPR浮动上限+市场调节价参考区间+用品差价管控”多层次价格防控体系,从制度源头抑制天价殡葬收费、阶梯式加价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收费管理模式。全面厘清边界、明晰职责,形成横向分工清晰、纵深系统联动的殡葬收费管理模式。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对收费标准开展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同时对殡葬服务机构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明码标价提出了明确监管要求。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办法》落地,督促指导各地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加强收费协同监管,推动殡葬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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