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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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10:5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http://fgw.guizhou.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110-2号,邮编:550001,电话:0851-85283331、852862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和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行动、三大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系统谋划、多点发力、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突破、迈出了新步伐、开启了新征程,充分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让公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信息,聚焦全委中心工作,通过机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宣传栏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00余条。按照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5月全面修订完成本机关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试行)并同步向社会发布,涉及82项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调整完善21项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动态调整非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单位概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统筹抓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民互动等相关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委牵头制定的重大政策,第一时间通过机关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集中统一发布,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配套发布,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6条、解读材料28条、解读产品8个、媒体评论文章10篇,主动公开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文件49份,在机关网站设置链接地址获取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文件信息,及时释放重大政策信号。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安排,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送审报备。二是动态发布重点领域信息。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29条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3357个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前三季度投资完成5730.33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522个、总投资11071亿元,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开工126个、总投资397.85亿元,公开1000个2020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总投资3074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45.05亿元。主动公开42条项目审批信息、16条项目核准信息,涉及教育、卫生、体育、交通、水利、能源资源等项目审批信息。协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权交易、招标投标等相关信息,2020年公开发布招标信息34420条,其中公开招标信息19478条、邀请招标640条、竞争性谈判2094条、单一来源采购186条、询价258条、竞争性磋商1893条、其他5849条。公开13条社会事业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涉及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通报,公布2020年度全省民生工程实事目标任务23项。公开机关2019年度22项权利运行流程图、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规定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公开2018年高技术产业投资专项绩效、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绩效、节能减排配套资金绩效、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以及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杂志社、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导报等主流媒体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由委领导、专家学者等带头解读重大政策制定情况,发挥政策解读的权威作用。在机关门户网站设立“新闻发布”专栏,2020年邀请委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4次、在线访谈1次,全面系统解读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等重大政策措施。发布天然气价格听证会1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7条,及时回应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政策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企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17条措施、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解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要求、目标、任务、措施等信息。四是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由我委牵头制定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措施等,严格执行重要信息预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意见征集”栏目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对有关意见建议充分吸收采纳,并及时反馈吸收采纳情况;实行重大事项告知制度,涉及重大交通、重大水利、重大能源等领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通知公告”“浮动飘窗”等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引导公众正确履行监督权利,切实保障公众利益。五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建立机关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在机关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信箱”栏目收集网民咨询事项,注重提升答复时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2020年高效办结答复网民咨询事项112条。积极发挥新媒体对外宣传作用,管好用好机关政务新媒体公众平台,积极向社会推送我委制定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信息,大力提升了用户体验度,扩大了宣传影响力,增进了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增强了群众参与感、获得感。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委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渠道、办理流程、收费情况、注意事项,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科学依据。按照登记、办理、答复、存档、应诉五步工作法统筹抓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件、同比增长20%,其中书面申请45件、网络申请20件、当面申请1件,2020年办结63件(含2019年结转1件)、2020年结转至2021年1月办结4件,不属于机关掌握范围41件,部分公开5件、补正1件。主动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件分析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设计政策供给。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印发实施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信息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三位一体”重大制度,协同制定回应关切、政民互动、会议开放、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等基本制度。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快提高网站信息检索便捷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加快实现信息智能检索,大幅缩短信息搜索时间,提高信息搜索效率。通过机关门户网站统一发布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文件等重要信息,集中公开政策性文件清理情况,标注了清理文件的修改类型、有效性、保留和废止的文件数量等。

(四)加强平台建设,高位构筑信息宣传阵地。一是构建机关门户网站主平台。2020年依托机关门户网站编发政府信息2249条。围绕全委中心工作设置大扶贫战略行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大数据战略行动、大生态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民间投资PPP、内陆开放、信用中国(贵州)、规范性文件等21个专题专栏。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优化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调整后的栏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信息更加集约。着力构建三个云平台,以接口形式链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以上三个平台发布项目申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数量更加庞大、类型更加多元。二是构建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按要求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在机关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诚信贵州公众号等新媒体,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客户端下载阅览相关信息。抓好机关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管理,2020年通过机关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分别发布信息224条和538条,及时回应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尽一切可能为网民解疑释惑。三是构建三个信息数据库。依托机关门户网站,建立了数据开放信息库、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常见问题知识库,将数据开放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情况、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汇集发布,提高了公众体验度、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四是构建电子显示屏宣传平台。持续打造符合本部门宣传特色的公开平台,全年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政务信息600余条,迅速推出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五是构建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在机关门户网站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动态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流程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指南等,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流程、项目申报等具体事项,为办事群众提供机关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服务事项等,方便群众办事。六是抓好省政府公报编辑发布工作。坚持纸质公报与电子公报同步制作、同步推送、同步发行,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公报信息采编发布工作,2020年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推送电子公文279份,推送合法性审查公文21件。

(五)加强监督保障,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为统筹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动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我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政策、基本制度、办理流程和考评办法等,协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高质推进。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和奖惩激励。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考核方案、政务(党务)信息考核方案中明确,将机关各处室、内设机构纳入考核范围,在年度考核中按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排序,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作为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了全委干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将第三方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问题整改的主抓手,制定细化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人员、落实主体责任,逐一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改进和完善。四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2020年分3批次选派3名同志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等媒体,在全委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更好适应新发展阶段政务公开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一方面,采取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方法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细落实落到位,实行月调度、季统计、年总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12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通过第三方测评。另一方面,加强本单位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委驻省政务服务大厅信息管理,认真执行信息审查发布制度,2020年本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出现或发生一起政务舆情事件,拓宽了信息宣传面,提升了源头治理效能,政府信息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25

552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3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3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3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0

0

0

0

0

1

0

0


1

2020年申请行政复议1起、提起行政诉讼1起,申请人自愿撤销行政复议1起;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审判机关依法维持我委作出的行政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和各方支持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构建了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试行),交通、水利、能源资源、教育、卫生、体育等一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基本制度、重大制度初步建立,制度化建设体系更为完善,部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相对较大。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件,办件量同比增加20%,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数量占受理总量的60%以上,同一政府信息通过不同批次人员向不同部门反复申请,工作量相对较大,大幅增加了行政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

二是部分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不及时。按照第三方评估反馈的初步意见,2020年我委牵头制定的少数政策文件发布时间晚于印发时间3个工作日、解读时间晚于政策发布时间5个工作日,解读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等,政策解读时效相对弱化。

三是合法性文件集中统一发布还有差距。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除法定不宜公开外,其余合法性文件公开数量相对较少,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请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合法性文件审查意见主动公开环节落地较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效率和政府透明度。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实际和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栏目和公开事项。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发改系统重点工作,结合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优化整合关联栏目和政府信息,打通信息孤岛、构建信息集群,让公众更精准搜索信息、更便捷获取信息,更好满足公众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方面的信息需求。

二是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及时起草编制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调整完善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工作任务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法定政府信息。

四是不断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解读、谁制定谁负责解读,依法应当公开的政策文件在其形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由我委制定印发的文件信息,同步制定解读材料,力争在政策发布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解读相关政策。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管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发布力度,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一律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掌握重大政策内容,为其高效办理个人事项和公共事务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

六是持续抓好本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重点抓好政务舆情分析回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培训,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等网络媒体进行系统学习,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法治观念,涵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素质,不断提升干部实战能力,丰富实战经验,为做好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部门没有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故没有相关数据。二是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故行政处罚数量为零。三是政府采购栏目中的数量包括固定资产采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2类资金支出和项目数量,其中固定资产集中采购88批次、金额124.6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统计批次和数量为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共计37批次、金额5396万元。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