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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对省政协十一届26次主席会议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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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送来省政协十一届第26次主席会通过的《关于调整优化我省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供水功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源保障的建议案》(黔协委字[2015]21号)收悉,我委作为主办单位,收集到了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铜仁市等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及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和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共11个协办单位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学习,综合各办理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我省是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06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793立方米,比全国平均多493立方米。但由于水利工程历史欠账多,到2014年底全省水利工程设计供水量仅105.7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9.96%,相比全国23%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我省水资源的开发还有很大空间。为此,我省自2011年以来大力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以加快建设骨干水源工程为主,努力破解工程性缺水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难题。“十二五”期间我省已累计开工建设了156座骨干水源工程,这些工程的建成将新增供水量33.2亿立方米。
  近年来我省部分重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需求增长较快,靠已有的水利工程难以支撑我省这些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因此在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同时,合理利用已有大中型水电站水库的水资源,选择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作为我省部分重点区域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应急备用水源是合适的。
  针对提案提出的四点建议,综合各单位的意见,具体办理意见为:
  一、关于“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对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供水工作的统一领导”的办理情况
  一是组织编制了《贵州省水电站大中型水库供水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供水管网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综合利用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供水能力,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水电站大中型水库供水规划》,规划在全省51座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中调整29座水电站作为集中供水的水源,涉及我省贵阳、安顺、兴义、贵安新区等中心城市,22个县城,43个乡镇,28个产业园区和3处灌溉工程;设计提水流量27.96立方米/秒,装机容量11.56万千瓦,年提水量6.3亿立方米,估算工程总投资49.88亿元,单方供水投资7.91元,单方供水运行成本1.2-7.9元。
  另我委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大中型水库供水管网规划》,规划以包括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在内的大中型水库为水源控制工程,结合县城以上城市、示范小城镇、产业园区和四个一体化供水对象用水需求及其分布,合理选择节点,采用引提调等长距离管道输水方式,提出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等区域供水管网建设,从而提高重点区域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和水资源应急供水能力。目前,以上两个规划已编制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是统筹贵阳市、贵安新区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规划。省水利厅牵头组织,贵阳市、贵安新区参与,共同编制了《贵阳市城区 贵安新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做到贵阳市城区和贵安新区的水资源一体化综合配置和保护。同时,省发改委还组织编制了《猫跳河红枫湖、百花湖水库改造提升功能转换研究报告》,提出“转换两湖的功能,从以发电为主转为以供水为主;抬高两湖防洪限制水位并扩建猫跳河梯级水库的泄洪规模”的研究方案,从而增加两湖向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的可供水量。
  二、关于“处理好供水与发电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电量损失补偿费机制”的办理情况
  一是做好水电站来水预测和运行方式安排的工作。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提出,在监管工作中将坚持督促调度机构兼顾好发电与供水的关系,做好来水情况和水电发电出力的分析预测,科学做好机组运行安排与优化调度,灵活配置运行备用容量,确保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是合理确定水电站供水水价的办理意见。考虑到水电站的发电损失和水库运行维护成本,对水电站因供水而发生的发电损失的给予补偿是必须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针对项目业主的取水用途和水电站水库的具体情况,在政府指导下,经过充分协商,并签订供水协议。如普定水电站水库为普定县城供水扩建工程提供生活供水,经协商的协议供水水价为每立方米0.1059元;红枫湖为贵安新区发展的小寨水厂提供供水,经协商的协议供水水价为每立方米0.2324元;洪家渡水电站水库为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提供工业供水,经协商的协议供水水价为每立方米0.6元。据此,目前我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通过协商处理好供水与发电的关系,保障了我省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顺利推进。
  三、关于“向大中型水电站调水能否成功的关键是乌江流域水污染得到基本治理”的办理情况
  为加强我省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乌江流域,已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大对乌江等八大流域的污染治理。近年来,我省先后在赤水河、乌江实施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在乌江等八大水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同时大力推进重大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整治,针对乌江34号泉眼外涌含磷废水污染的问题,中化开磷先后投资近5亿元实施了34号泉眼回用水工程、磷石膏渣输送“湿排”改“干排”工程、深度治理工程,这三项重点工程都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贵阳市还强力推进了乌江右岸一级支流开阳洋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乌江水体中总磷浓度得到大幅削减。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全省161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其水质达标率纳入省委组织部干部考核体系。自2010年来,我省先后投入7000余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对9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9700万元,实施红枫湖-百花湖良好湖泊环境保护项目17个。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6.2%,比2010年提高了13.1个百分点。三是正在制订《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之间实施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
  四、关于“尽快启动引子渡水库作为黔中地区水源点建设”的办理情况
  为加快研究解决黔中城市群、贵安新区近中期用水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水利厅正在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引子渡水电站提水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已提出方案基本思路,其工程初步定位为:在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水量分配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黔中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考虑引水渡水库作为贵阳市和贵安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将引子渡提水工程作为黔中水利枢纽二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
  五、关于“优化工程布点布局”的办理意见
  下一步,对需水区特别是产业园区和人口集中的城市,其水源选择及供配水方案的设计时,将对水电站供水、水库供水、河道提水等多水源进行比选,要求统筹考虑其技术经济的可行性,择优采取经济合理的水源和供配水配置方式。
  六、关于“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办理意见
  对我省提出的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水工程,符合国家支持建设条件的,我们将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水利建设相关规划。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文伟,联系电话:0851-8528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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