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总要求,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共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五年居全国前3位,年均增长12.5%,总量突破1万亿元;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公路,九个市(州)实现民用支线机场全覆盖,全面跨入高铁时代,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5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9%,国家循环经济试点达20个,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9.3%和82.75%,能耗强度下降22.8%,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流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河长制等12项制度在全省八大流域全面推行,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0个县取消GDP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问责机制得到施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面实施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丰硕。
但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如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薄弱、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艰巨、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缺失、循环经济等重点发展动力不足、全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我们将围绕做强做优“大生态”长板,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主要措施有:一是践行守好两条底线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路径和政策措施,让两条底线的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全力争取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央正在考虑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以便形成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我委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争取工作,着手研究编制相关方案,拟将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欠缺内容和当前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指示要求、决策部署融入我省试验区方案,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上报中央争取批复。三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碳排放交易、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着力抓好“大生态”产业发展。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严格执行环保、土地、安全、能源等市场准入,加快实施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建材等五大新兴产业项目,并依托现有的20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实现产业改造升级,推动循环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狠抓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九个市(州)中心城市、有条件县城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六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通过设置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生态修复、生态文化等方面指标,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机制,明确责任,严格奖惩。七是争取向上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建设基金支持我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我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局面。争取新一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进一步壮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八是办好2016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弘扬生态文化,持续扩大论坛影响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国际交流水平。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屏;联系电话:0851-8528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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