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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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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超国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新建赫章县档案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档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588号),赫章县档案馆项目已进入该规划,档案馆需求建筑面积3187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109平方米。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指导赫章县发展改革局,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
  希望我们的工作继续得到您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附  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冉  俊;联系电话:0851—8528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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