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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5-107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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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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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 关闭 【字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贵安新区经发局、统计局:

建立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对于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约束性指标,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9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6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和加强各自领域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相关工作,按照此实施意见要求,做好相关指标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统计局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针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形势和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现有统计基础,科学设置反映气候变化特征和应对气候变化状况的统计指标,建立健全省、市(州)及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和调查制度,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科学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权交易,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约束性指标等各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切实推动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二、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和现有统计基础,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气候变化及影响、适应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投入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等5大类,涵盖19个小类、33项指标(详见附件1)。

(一)气候变化及影响类指标

气候变化及影响指标用于反映气候变化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包括温室气体浓度、气候变化及气候变化影响3小类,二氧化碳浓度、年平均气温、年平均降水量、农作物洪涝干旱受灾面积、气象灾害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5项指标。

(二)适应气候变化类指标

适应气候变化指标涵盖3小类,主要反映农业、林业和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的现状与努力成果,包括:保护性耕作面积、新增草原改良面积、新增石漠化与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和节水灌溉面积5项指标。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类指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主要反映我省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目标与行动,主要包括综合、温室气体排放、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增加森林碳汇、控制工业、农业等部门温室气体排放7小类共15项指标。

综合指标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5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2项。

调整产业结构指标包括: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项。

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指标包括: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率3项。

发展非化石能源指标包括: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项。

增加森林碳汇指标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新增森林面积3项。

控制工业、农业等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包括: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比、废钢消耗比、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沼气年产气量4项。

(四)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投入指标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投入指标涵盖4小类,主要从科技、适应、减缓、其他等方面反映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投入、防汛抗旱投入、节能投入、发展非化石能源投入、增加森林碳汇投入、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及其能力建设投入6项指标。

(五)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指标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指标主要从计量、标准与认证等方面反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碳排放地方标准数量、低碳产品认证数量2项指标。

三、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

(一)完善能源活动统计

1.增加能源品种指标

细化和增加能源统计品种指标。一是将原煤细分为烟煤、无烟煤、褐煤,将其他能源细分为煤矸石、废热废气回收利用;二是增加可再生能源统计,可再生能源品种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等,一次能源生产中增加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三是在能源加工转换中增加煤基液体燃料品种。

2. 修改完善能源平衡表

在能源品种部分用烟煤、无烟煤、褐煤替换原煤,用煤矸石、废热废气回收利用替代其他能源,增加燃料甲醇、燃料乙醇、秸秆、薪柴、木炭、生物气体燃料;在一次能源生产部分增加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气体燃料等;在能源转换部分增加煤基液体燃料转换,在终端消费量部分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开为“仓储和邮政业”和“交通运输业”,并增加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航空、管道运输等细项。

3. 完善工业企业能源统计

完善现有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改进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表的表式,明确区分不同用途的分品种能源消费量,包括企业非生产性能源消费量、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量、用于交通运输设备的能源消费量,对上述不同用途的能源消费进行分类汇总。

4. 完善建筑业、服务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统计

完善建筑业、服务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在重点企业统计报表中增加能源消费统计指标。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及相关统计,增加分品种能源消费指标,并单列用于交通运输设备的能源消费。

5. 健全交通运输能源统计

健全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营运企业和个体营运户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包括运输里程、客货周转量、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加强交通运输重点联系企业的能源消费监测及相关统计,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规范,适时增加航空运输相关能源消费量统计。

(二)健全工业相关统计与调查

1. 增加工业产品产量及含氟气体生产、进出口和消费统计在工业产品产量统计目录中增加石灰、水泥熟料和己二酸产量。增加含氟气体生产、进出口及消费量统计。

2. 健全高排放行业相关统计与调查

加强石油与天然气勘探、生产及加工企业对事故、放空及火炬等环节的统计与调查。健全火力发电企业对分品种燃料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电量及燃料平均收到基碳含量、锅炉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百分率、脱硫石灰石消耗量、脱硫石灰石纯度的统计与调查。健全钢铁企业废钢入炉量、石灰石及白云石使用量、电炉电极消耗量等数据的统计与调查。

(三)完善农业相关统计与调查

完善农田和畜牧业相关统计指标。开展一熟、二熟、三熟农田播种面积统计,水旱轮作农田的旱田播种面积专项调查。开展主要农作物特性专项调查。完善畜牧业养殖数量统计调查,开展畜牧业生产特性以及畜禽饲养粪便处理方式等专项调查。

(四)完善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相关统计与调查

完善森林主要灾害相关统计,增加火灾损失林木蓄积量和森林病虫害损失林木蓄积量指标。结合森林资源清查,增加林地单位面积生物量、年生长量等指标的调查,并开展森林生长和固碳特性的综合调查。加强造林、采伐、林地征占与林地转化监测与统计,并按地类类型统计森林新增面积和减少面积。

(五)完善废弃物处理相关统计与调查

增加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处理方式、填埋气回收发电供热量以及垃圾焚烧发电供热量的统计,并选择典型城市进行垃圾成分专项调查。增加生活污水生化需氧量(BOD)排放量及去除量、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处理方式及其处理量的统计与调查。

四、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管理制度

(一)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

在现有统计制度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相匹配的基础统计体系。健全省、市(州)以及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加快构建省、市(州)以及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

(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发布制度

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计数据经贵州省统计局收集、评估后,由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统计公报的形式视情况择机发布。贵州省统计局适时编辑出版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统计资料和出版物,对外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信息。

(三)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数据使用管理制度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本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和保密义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的温室气体清单,在按有关规定审定前应严格保密。省统计局负责的温室气体基础统计数据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中未公开的数据(含其他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公布前应予保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中相关数据的集中发布,不影响有关部门已有的数据发布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数据的收集与评估由省统计局负责;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由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统计与调查制度,并及时向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指标数据。各市、县级地方主管部门应参照省有关部门统计职责分工,确定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统计与调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

(二)落实资金支持

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覆盖范围广,涉及机构多,需要统计和调查的信息量大,必须有稳定和充足的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的要求,加大财政对相关统计工作的投入,确保相关统计核算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能力建设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亟需加强统计机构特别是基层统计机构的能力建设。要充实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队伍,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专家队伍。要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业务建设,加快建立数据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附件:1.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

2.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及责任分工

附件1

贵州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

大类

小类

指标

数据来源

一、气候变化影响

(3小类,5项指标)

1.温室气体浓度

(1)二氧化碳浓度

省气象局

2.气候变化

(2)全省年平均气温

省气象局

(3)全省平均年降水量

省气象局

3.气候变化影响

(4)农作物洪涝干旱受灾面积

省民政厅

(5)气象灾害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

省民政厅

二、适应气候变化

(3小类,5项指标)

1.农业

(1)保护性耕作面积

省农委

(2)新增草原改良面积

省农委

2.林业

(3)新增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省林业厅

3.水资源

(4)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省水利厅

(5)节水灌溉面积

省水利厅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7小类,15项指标)

1.综合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温室气体排放

(2)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3)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五个领域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3.调整产业结构

(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省统计局

4.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

(5)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省统计局

(6)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省统计局

(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发展非化石能源

(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

省统计局

6.增加森林碳汇

(9)森林覆盖率

省林业厅

(10)森林蓄积量

省林业厅

(11)新增森林面积

省林业厅

7.控制工业、农业等部门温室气体排放

(12)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3)废钢消耗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4)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省农委

(15)沼气年产气量

省农委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投入

(4小类,6项指标)

1.科技

(1)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投入

省财政厅

2.适应

(2)防汛抗旱投入

省水利厅

3.减缓

(3)节能投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发展非化石能源投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

(5)增加森林碳汇投入

省林业厅

4.其他

(6)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及其能力建设投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

(1小类,2项指标)

1.计量、标准与认证

(1)碳排放地方标准数量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低碳产品认证数量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2

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及责任分工

分类

指标

负责部门

一、能源活动

1.分行业分品种能源消费量

省统计局

2.公共机构能源消费量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电力生产企业原材料消耗量

省电力行业协会

4.民用车辆年末拥有量

省统计局

5.交通运输企业客货周转量

省统计局

6.煤炭生产企业瓦斯排放和利用量

省能源局

二、工业生产过程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产品产量(分行业、部门列出)

省统计局

2.钢铁生产过程中与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原材料消耗量

省钢铁工业协会

3.玻璃企业温室气体相关情况

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4.含氟气体生产和进出口量

省环境保护厅

5.含氟气体产生和处理量

省环境保护厅

6.含氟气体使用量

省环境保护厅

三、农业

1.按饲养方式划分的动物饲养量和年龄构成

省统计局

2.分一熟、二熟、三熟的稻田播种面积

省统计局

3.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

省统计局

4.畜禽饲养粪便处理方式构成

省农委

5.肉牛生产特性参数

省农委

6.奶牛生产特性参数

省农委

7.山羊生产特性参数

省农委

8.绵羊生产特性参数

省农委

9.生猪生产特性参数

省农委

10.农作物特性参数

省农委

四、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1.分森林类型的林地面积

(或林地类型/地类……)

省林业厅

2.有林地转化为非林地的面积

(分:乔、竹、经、特灌)

省国土厅

3.森林火灾损失林木蓄积量

省林业厅

4.森林生物量生长量

同上

五、废弃物处理

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生活污水处理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污水处理量、污泥产生量和处理量

省环境保护厅

4.工业废水处理量

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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