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中小学要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企业、行业要积极参与职业学校的管理,职业学校可逐步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理(董)事会制度。
继续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科学核定编制,实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完善教师考核制度。推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聘任(用)制度,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改革,提高新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将师德修养和教学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确定待遇的主要依据。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的建设。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学生评价制度、教师考核制度。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制度和教材选用监管制度;建立国家和省两级新课程的跟踪、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加强对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转变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和办学机制模式,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推行灵活的“学分制”、“订单式”和“连锁式”教育,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积极为未能升学的青年提供各种就业培训。
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资源,特别是农村的村小,通过日校办夜校等多种形式,积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开展扫盲、实用技术和文化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能力。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采取项目合作、技术转让、知识咨询等方式,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和农村文明建设上,发挥高等教育为“三农”服务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要把培养“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高技能人才作为根本任务。
深化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建设精品课程,改造和充实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一批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强化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大力普及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高等学校的应用学科专兼职教师队伍要更多地吸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改革大学公共英语教学,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各级政府依法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在决算时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构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在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将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范围。
努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对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长效机制。从2006年起,省级每年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03亿元,义务教育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1.68亿元,发展高中专项资金20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4000万元(逐年递增,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安排5000万元、6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高等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其中“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省级其他教育专项资金4200万元。地、县两级均设立相应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努力使普通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少财政转移支付中间环节。县级人民政府要确保落实《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73号令)中关于“国家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但不包括教师工资”的规定;在原有的教育投入政策框架和教育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加大中央和地方专项经费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好各项重大教育工程项目。
2、进一步完善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中关于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措施。
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和出资办学,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建立、完善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科技创新和知识贡献,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探索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经费的办法。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
建立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及公民个人向教育捐赠的税收抵扣政策。
积极支持和鼓励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港、澳、台地区及其他海外社会团体来贵州投资办学、捐资办学和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发展贵州教育事业。
适当运用财政、金融、信贷手段发展教育事业。
3、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
逐步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在高等学校继续实施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的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继续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贫困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
4、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杜绝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的现象;加大宏观监控力度,防范财务风险。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思想,防止结构性浪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责任制。坚决制止乱收费,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巡查制度。
(三)坚持依法治教,确保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教育执法,从严治教,加强管理。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和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促进科学管理、民主管理。
加强教育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重视教育法制建设,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治意识,形成依法治教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的督导与评估体系,严格监督检查和过程管理,形成廉洁高效的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
(四)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订相应的子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并科学合理地提出按年度推进的时间表,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地“规划”,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高等学校编制“规划”,要重点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
各地、各高校要在“规划”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立足创新,科学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并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条条落实,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将对“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
目 录
一、“十五”计划实施情况…………………………………………………(1)
(一)取得的成绩…………………………………………………………(1)
(二)存在的问题…………………………………………………………(3)
二、“十一五”环境条件分析和总体思路…………………………………(5)
(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5)
(二)总体思路……………………………………………………………(6)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8)
(一)完成“两基”攻坚,巩固“两基”成果,努力改变农村
教育落后的状况,提高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8)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8)
(三)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9)
(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师资队伍…………………(10)
(五)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11)
(六)积极发展民族教育………………………………………………(11)
(七)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12)
(八)加速发展民办教育………………………………………………(12)
(九)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13)
四、“十一五”期间的主要政策措施……………………………………(13)
(一)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13)
(二)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15)
(三)坚持依法治教,确保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17)
(四)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
规划的顺利实施…………………………………………………(17)
附 表 贵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