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障碍
  • 关怀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改 > 重点领域信息 > 权责清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审批或核准
打印 关闭 【字号: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37)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审批或核准

法定条件

符合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大纲

申请材料目录

1、市、州、地发改部门提出的申请报告;

2、移民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意见;

3、移民安置规划文本;

4、实物指标调查清单。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项目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和相应资料。

2、主办处室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处室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主办处室组织专家对安置规划报告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提交委分管领导审定。

4、审查结束后,主办处室根据审查结果制作决定文件。需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项目,经委主任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决定文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凡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实行审批制的,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0851-5280515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黔ICP备12000311号 fgw.guizhou.gov.c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25号 网站标识码:5200000055

省发展改革委首问责任窗口联系咨询电话: 0851-85283331 0851-85285073 机关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8528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