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安顺市卫生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社会[2013]26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安顺市卫生学校教学楼一栋,总建筑面积8734平方米,建筑物地上局部5层,局部架空一层,建筑总高度为23.75米。购置教学设备20台套。
二、建设地点位于安顺市西秀工业园区内。
三、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和环境设计。
四、同意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
五、同意防火设计采用的多层防火建筑类别和一级耐火等级以及对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六、同意各结构设计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四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桩基础型式,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八、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九、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十、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一、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三、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702万元,超可研批复部分投资由安顺市自筹解决。(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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