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1-15 16:3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www.gzdpc.gov.cn)。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场所,负责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和公共信息查阅,由委办公室的档案室接受日常信息查阅、申请办理工作。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编印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
委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努力为省发展和改革委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同时,本委工作人员根据省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增补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是信息指南及目录、领导信息及机构职能、行政行为、综合业务、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公开类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年度及时公开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98条,主要是通知、信息、通告类文件,内容涉及信息发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基本委情、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废止等内容。这类信息的公布,与所涉及的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关系密切,可以使他们及时了解、查询所办理事项的结果,并且起到了公开、公正的作用,便于接收群众的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行政行为方面的信息有74条,主要是行政许可、发展规划等。此类信息能使涉及的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明确行政项目申报、办理等内容,引导依法办事、程序办事、合法维权等利益保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渠道之一,在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受理点——委档案室,放置所有公开的信息文件、目录、指南等纸质文本,供社会各界查阅。渠道之二,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开设网站信息搜索功能,通过互联网手段,使信息的查阅、检索更加方便、快捷。在网站上开辟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咨询投诉等栏目,方便网络互动。
为进一步做到便民利民,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于“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日内及时上网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行要求,通过委办公室与省信息中心的大力合作,做到每条主动公开信息自产生之日起尽量提前上网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委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委2008年度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100次。
五、政府信息申讼情况
本委2008年度受理行政复议案0件。
六、人员及政府支出、收费情况
(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2名
(二)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三)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本委的行政职责主要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全省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等。面对的是广大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由于大部分人群受到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工作知晓率不高、利用率不高。(2)工作人员对于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3)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给工作增加了难度。改进措施:在下步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完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二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省发改委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报纸、板报、宣传画等)直接向公民、企业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他们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用查询、网上申请等。三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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